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各学院学生会组织: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宝鸡市学生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拟于2025年11月在宝鸡召开。为做好代表人选推选工作,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和条件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
1.正式代表名额4名。
2.各学院推荐本科生2名,其中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1名、普通学生1名;推荐研究生1名,为普通学生。
3.校学生会推荐学生会工作人员1名。
4.校研究生会推荐研究生会工作人员1名。
代表名额及分配详见《宝鸡市学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代表标准
1.正式代表为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中国籍在校在册学生;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道德品行优良,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4.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5.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6.履职能力较强,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7.普通学生为非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
(三)代表产生流程
各学院班委会在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指导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代表人选提名,经学院学生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推选出代表人选,再经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审核,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团委。
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在校团委指导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代表人选提名,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推选出代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团委。
二、有关要求
各学院和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于10月11日(周六)前提交推荐代表登记表和代表登记册,电子版(word版+盖章版PDF)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孟丹丹
联系电话:0917-3566033
电子邮箱:wltuan@163.com
附件:
1.宝鸡市学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宝鸡市学联第五次代表大会推荐代表登记表
3.宝鸡市学生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推荐代表登记册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