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和《宝鸡文理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宝文理院党字〔2023〕33号)、《宝鸡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目的
学生社团年审是对学生社团实施信息登记,了解和掌握学生社团的基本状况,规范社团管理,对社团运行状态进行评估的重要程序。开展学生社团年审,是校团委社团工作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责任,也是学生社团应履行的义务。组织开展学生社团年审工作,旨在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进一步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二、年审对象
1.上一年度审核通过,并正式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
2.上一年度圆满完成整改任务并审核通过的学生社团。
三、年审时间
2024年12月下旬——2025年1月中旬
四、年审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公开、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议。
五、审查内容
1.学生社团工作总结(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2024年1月—2024年12月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并附学生社团活动大事记);
2.学生社团骨干成员和会员名单;
3.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
4.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
5.学生社团其他有关支撑材料(如:社团的章程、规章制度及各类表彰奖励的复印件)。
六、审查程序
1.各学生社团提交年审相关材料至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尚朴楼1-4室);
2.各学生社团年审材料由校团委社团工作部、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审核;
3.校团委社团工作部、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各学生社团活动、内部管理及学校分配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客观分析评价;
4.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评议审核;
5.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评议审核;
6.公布年审结果。
七、审查结果
年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年审合格及以上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只有进行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方可继续开展活动;对年审结果为“优秀”的学生社团,在评奖评优、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适当的表彰激励;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限一般3至6个月,整改期间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它活动。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注销处理;组织开展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学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年审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学生社团,将取消评优资格。
八、相关要求
1.学生社团年审制度是学校规范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指导学生社团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合理确定新一年建设发展目标的重要环节,各学生社团和指导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团年审工作,严格按要求及时完成学生社团年审。
2.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规定,学生社团年审合格的可按程序开展注册并依规举办社团活动。年审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整改期间不得举办任何社团活动,整改期满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学生社团将予以注销。凡是逾期提交材料的学生社团,年审结果均视为“不合格”。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各指导单位要切实做好相关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和相关指导工作,加强社团指导教师配备管理,要以年审为契机,对照相关要求,把握发展机遇,将年审工作作为对学生社团工作和发展的全面检查与评价,针对年审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对标优秀社团,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推动学生社团稳定、健康和专业化发展。
九、注意事项
学生社团如以下信息发生变更,要及时向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相应的变更材料。包括:社团负责人变更前后名单、社团章程、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内部刊物、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众号、微博)、社团标识(旗帜、徽章、会标等)。学生社团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共社交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以学校的名称(含简称)命名,也不得以学校的学生社团名义发布任何信息。
相关材料于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bwlsltx@163.com),纸质版提交至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联 系 人:黄程程 张钧奕
联系方式:19591270406 19591210053
联系地址:高新校区尚朴楼1-4室
附件:
1.宝鸡文理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表
2.宝鸡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成员登记表
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