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明理 厚德尚能

青年永远是革命的,革命永远是青年的。 ——闻一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活动的通知

2023年04月13日 09:12  点击:[]

各学院团总支,团委各部、中心,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团省委通知安排,校团委组织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3月至9

二、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三、奖励设置

1.“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0名,其中包含“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10名;

2.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择优推荐1人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评者可获得证书及10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67人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含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24),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2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类别

五、工作安排

各学院团总支,团委各部、中心,校级学生组织要以本次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寻访活动,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417日)

各学院团总支,团委各部、中心,校级学生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组织推报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名,并可根据掌握实际情况,另推荐1名符合“社区实践”类别申报条件的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于41712:00前报送至校团委。

报送要求:

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电子版);

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PDF版);

3.个人自强事迹和成果,2000字以内。

4.个人照片:1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电子照片,附在报名中);

5.公示材料;

6.其它支撑材料(凡提交的材料中涉及到的获奖、成果等均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纸质材料须经学院团总支书记审核,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wlzuzhi@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单位+2022自强之星推报材料”。

(二)校级推荐阶段(417日至420日)

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择优向团省委推报。

(二)省级推荐阶段(421日以后)

团省委学校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事迹展示、集中评审、公示等方式产生一批“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择优向全国组委会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人选。

(三)全国寻访阶段(6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联 系 人:孟丹丹 颜艺艺

联系电话:3566033

电子邮箱:wlzuzhi@163.com

联系地址:高新校区务实楼16办公室

附件: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2412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拟推荐参评第十四届“挑战杯”陕汽集团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的公示

关闭

学习十九大精神

共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