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团委各部、中心,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团省委通知安排,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月至9月
二、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三、奖励设置
1.“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0名,其中包含“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10名;
2.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择优推荐1人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评者可获得证书及10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67人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含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24个),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2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五、工作安排
各学院团总支,团委各部、中心,校级学生组织要以本次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寻访活动,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4月17日)
各学院团总支,团委各部、中心,校级学生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组织推报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名,并可根据掌握实际情况,另推荐1名符合“社区实践”类别申报条件的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7日12:00前报送至校团委。
报送要求:
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电子版);
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PDF版);
3.个人自强事迹和成果,2000字以内。
4.个人照片:1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电子照片,附在报名中);
5.公示材料;
6.其它支撑材料(凡提交的材料中涉及到的获奖、成果等均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纸质材料须经学院团总支书记审核,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wlzuzhi@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单位+2022自强之星推报材料”。
(二)校级推荐阶段(4月17日至4月20日)
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择优向团省委推报。
(二)省级推荐阶段(4月21日以后)
团省委学校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事迹展示、集中评审、公示等方式产生一批“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择优向全国组委会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人选。
(三)全国寻访阶段(6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联 系 人:孟丹丹 颜艺艺
联系电话:3566033
电子邮箱:wlzuzhi@163.com
联系地址:高新校区务实楼1—6办公室
附件: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