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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校级、省级团建示范单位培育项目进展情况汇报会的通知

2023年03月24日 17:47  点击:[]

各相关学院团总支、项目负责人:

按照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确认全省学校团建示范单位培育资格的通知》和校团委《关于公布我校2022年团建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宝文理院团字〔20221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校级、省级团建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力度,提早做好验收工作和省级项目遴选工作,校团委决定召开校级、省级团建示范单位培育项目进展情况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单位

2022年校级、省级团建标杆学院、样板支部

二、考核内容

2022年校级、省级团建标杆学院、样板支部负责人要分别对照全省高校团建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项目校级团建样板支部、标杆院系培育项目要求,认真总结项目立项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获取的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同时要分析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总结时要充分体现本项目建设的思路、措施、过程、典型经验、特色做法和主要成果,要求总结全面,数据翔实。每个项目的汇报材料不少于3000字。

三、汇报时间

拟定于4月中旬前。(汇报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人员

1.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相关学院分管领导

3.2022年校级、省级团建标杆学院、样板支部项目负责人

4.学生代表

五、汇报方式

1.汇报环节(810分钟):采取PPT的形式,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手段进行汇报展示。

2.答辩环节(12分钟):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汇报情况将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问题,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解答。

六、实地检查

汇报会后,校团委将结合项目汇报材料和总结报告到所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的团建示范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督导工作。各相关学院团总支负责人对示范培育工作负总责,要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着力提升新时代基层团的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

(二)注重典型带动。坚持分类指导,既要培育宣传一批先进团组织,并推荐参与各级评先评优,也要指导帮扶好薄弱团组织。要结合学院实际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示范培育与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全面从严治团、加强基层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示范培育工作与思政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培育单位示范带动作用。

(四)校级、省级团建示范单位培育项目汇报材料和PPT须于2023411日(周二)12:00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孟丹丹 老师 颜艺艺 同学

联系电话:0917-3566033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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