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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各基层团支部“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2022年12月15日 11:47  点击:[]

各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根据全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附件1)、《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2)等文件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时间安排

结合学校实际,此项工作务必于20221226日(星期一)前完成

三、参加范围

全校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

四、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对标定级(附件3)工作同步开展。

五、主要内容

(一)开展会前学习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报告。

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二)查找差距不足

团员要重点对照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突出树立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职业观、事业观,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1.注意事项

1)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

2)组织生活会实到团员人数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

3)组织生活会可邀请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党支部负责人,团总支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4)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以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2.基本流程

1)唱团歌。

2)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3)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心得体会,分析思想道德和学习工作方面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4)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5)邀请到会的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人或党支部负责人或团总支负责人或辅导员(班主任)或教师党团员等点评讲话。

6)重温入团誓词。

3.评价与结果运用

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

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二级学院团总支批准。

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重点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附件1)“负面清单”情形的,本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二级学院总支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4.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

根据共青团“三会两制一课”开展要求,推行“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各支部“团员教育评议”采用自我学习、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总支批准,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等次作为团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团总支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本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对标定级等团的组织工作均在线上开展,各团总支要及时将此项工作向本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人汇报,并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将工作安排传达到每一个团支部、每一名团员,抓好工作落实。

2.加强指导,规范程序。各团总支要加强分类指导、督查,按照工作流程和规范,积极推进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3.有序推进,及时录入。各团支部要根据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组织生活会、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对标定级等工作,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后认真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记录表》(附件6)、整理活动资料(照片1-2张,合成照片、单幅照片均可),并报送至本学院团总支审定。经团总支审定后,各团支部要及时准确地将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记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各团总支在做好各类资料整理归档的基础上,汇总各支部信息并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7),于1229日(星期四)18:00前将附件67打包(文件命名:××学院+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wltuan@163.com)。

4.运用结果,激发活力。各团总支要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校团委将注重运用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将其作为团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和五四评优及各类团内评奖评优推荐的重要依据,旨在进一步激发团员活力,强化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

联 系 人:孟丹丹 老师

联系邮箱:wltuan@163.com

联系电话:17809173287


附件1.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

附件2.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附件3.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

附件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5.“智慧团建”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操作指南

附件6.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记录表

附件7.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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