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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2年11月14日 15:00  点击:[]

各学院团总支,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共青团陕西省委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学生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团委与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会商,校党委会研究决定,2022年12月4日召开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

 间:2022年12月4日(星期日)。大会开始前,将于12月3日(星期六)下午召开预备会和各代表团会议。《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点:高新校区博文楼报告厅

参会人员: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会领导、嘉宾,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各学院团总支书记等(另行通知)。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结合新时期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回顾和总结上次学代会以来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成绩、经验和教训,研究和分析新目标和新任务,深化共青团改革、学生会组织改革,充分调动我校广大青年学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广大青年学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培养社会责任感,培育优良学风,不断推动我校学生会工作向前发展,努力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三、主要任务

回顾和总结上次学代会以来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成绩、经验和教训,研究和分析新目标和新任务,听取和审议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

四、代表名额、资格条件和产生办法

我校现有本科生19727名,下设学院学生会16个;研究生1275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按照代表人数不少于学生人数的1%,拟定我校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为213名,拟定我校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为82名(详见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本着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的原则,代表名额根据各基层单位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并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同时,结合学校实际,设置特邀代表、列席代表若干名。

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全日制在校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在学业上应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最近1个学期或最近1学年或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学代会(研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由宝鸡文理学院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和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下达代表分配名额,以各学院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学校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经选举单位团总支审核,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查,提交校团委,经与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会商,本科生代表候选人提交本选举单位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候选人提交本选举单位全体研究生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

五、新一届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及主席团组成和产生办法

第十四届学生委员会设委员21人(候选人26人,差额5人);设主席团及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5名(候选人6人,差额1人),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设委员9人(候选人11人,差额2人);设主席团及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4名(候选人5人,差额1人),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产生办法:由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根据委员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经选举单位团总支审核,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查,提交校团委,经与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会商,报请校党委、省学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差额率20%)选举方式产生。

六、代表提案工作

提案是当选代表在广泛征集青年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依照程序,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当选代表应广泛听取青年学生的诉求、意愿,形成有效提案。原则上所有当选代表都应积极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积极参与提案工作。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和措施等内容。

(一)提案内容

当选代表可围绕以下方面提出提案,并填写《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附件7)。各学院团总支汇总提案登记表,填写《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附件8)。

1.教育教学方面,如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如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如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如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青年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事项。

(三)提案处理

学代会、研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将根据提案内容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移交学生会、研究生会,对提案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并跟进办复进度。学代会、研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组织组将就提案及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形成提案报告,向全体代表报告。

七、筹备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成立筹备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组织组、材料组、宣传组、会务组等4个工作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

 任:

副校长 李景宜

副主任:

校团委书记  郭理想

校党委研工部负责人 凡明锦

 员:

校党委研工部副部长    

校团委副书记      

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副院长    

校党委研工部教育管理科科长  杨博文

校团委办公室副主任  孟丹丹

校团委常委、地理与环境学院团总支书记  熊志云

校团委常委、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总支书记    

窗体顶端

(一)组织组

 长:杨  

副组长:熊志云  

 员:马    屈子睿  樊俊青  

李雨桐  李少璇  周思彤  孙婷婷  

 责:负责制订大会议程、选举办法,审查代表资格、代表提案、组织大会选举。

(二)材料组

 长:孟丹丹

副组长:马亚梅  

 员:张    何婷妹    

魏月华  张佳璐  颜艺艺  张浚哲  蒲之伟

 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大会决议等文字材料。

(三)宣传组

 长:杨  

副组长:李    

 员:于    许小莉  艾萨卡日

       赵心茹  姚悻悦  宋荣芳  朱善瑞  何桂荣

 责:负责大会宣传氛围营造、媒体联络等相关事宜。

(四)会务组

 长:盛馥宇

副组长:屈  

 员:王        艾保保    

康丽雯  袁雨晨  周清艳  王青悦

 责:负责大会日程安排、会务、外联、接待等相关事宜。

筹备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做好本次学代会、研代会的各项工作,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学代会、研代会是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凝聚青春力量,共建美好校园的重要纽带。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通过学代会、研代会的召开,进一步凝心聚力,深化改革,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学生,为创建高水平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引导学代会、研代会代表深化对代表身份的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本次大会,行使好代表权利,履行好代表义务,积极参加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同时,要按照会议安排,配合各代表团组织好本单位的代表及时参与会议议程和有关安排。

(三)广泛宣传

各单位要深入广泛地在全体青年学生中宣传学代会、研代会,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校—院—班”三级联动模式,组织有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使全体青年学生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到本次大会中。

(四)规范程序

1.召开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大会(详见附件1:《关于召开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大会的通知》),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校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学校分配代表人数的20%。

2.各选举单位要认真学习学代会、研代会代表产生办法,对标学校要求,按规定和程序认真组织好本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并及时向筹备工作委员会上报有关人选。

3.在代表选举过程中,筹备工作委员会将对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选举单位,责成其单位重新进行选举。


附件:1.关于召开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大会的通知;

2.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4.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5.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6.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7.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

8.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

9.关于xx学院选举产生出席宝鸡文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宝鸡文理学院学生会

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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