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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08日 23:16 校团委 点击:[]



各团总支,各学生组织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类:

1.五四红旗团总支

2.共青团单项工作奖

3.“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类:

1.十大活力团支部书记

2.十佳共青团干部

3.十佳共青团员

4.优秀共青团干部

5.优秀共青团员

具体情况详见《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名额分配表》(附件9

二、各类先进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组织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四个意识”,能够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全力提升共青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在共青团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权益维护等团的各项工作中大胆创新,形式新颖,贴近青年,富有特色。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服务青年,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有至少1项以上可示范推广的特色活动或工作。团组织新媒体运用规范,用户活跃,与校团委新媒体有效互动。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宝鸡文理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宝文理院团字〔201915号),“推优”工作程序规范,“推优”质量有保证。在“青年大学习”活动中,扎实推进团员青年参与活动,团总支参与率达到80%以上。“智慧团建”系统各类信息录入规范、完整,下属团支部组织树构建工作100%完成,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

4.本单位党政重视共青团工作,团总支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重视大学生骨干培养,能够为成长发展搭建平台,确保大学生骨干政治可靠、堪当重任、发挥作用。推荐“青马工程”参训学员表现优秀,无淘汰。科学有效地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发展。

(二)共青团单项工作奖

结合全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根据各团委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照工作实绩、过程管理记录、自评报告等,对各团总支在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基层组织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建设、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新媒体和网络宣传、促进学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参与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单项评价(每团总支限报一项),对共青团单项工作完成好的团总支授予单项工作奖。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四个意识”,能够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4.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智慧团建”系统各类信息录入规范、完整。在“青年大学习”活动中,扎实推进团员青年参与活动,参与率达到100%。学社衔接率达到100%,学学衔接率达到100%

(四)十大活力团支部书记

1.参评资格:

1)评选对象为年龄在14周岁至28周岁的正式注册的、团龄2年以上、目前在任且任职时间不少于6个月(截至2022430日)的班级团支部、校团委直属团支部、各级组织临时团支部书记。

2)综合评分在班级(2021年最近一次班级综合排名)前30%以上,无挂科,能够发挥表率作用。

3)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

4)“智慧团建”系统各类信息录入规范、完整。在“青年大学习”活动中,扎实推进团员青年参与活动,参与率达到100%。学社衔接率达到100%,学学衔接率达到100%

5)工作本领过硬,在共青团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权益维护等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表现十分突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曾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荣誉或奖励。

6)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

7)“青马工程”学员优先推荐。

2.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五)十佳共青团干部

1.参评资格:

1)评选对象为年龄在14周岁至28周岁的正式注册的、团龄2年以上、任职时间不少于2年(截至2022430日)的团干部。

2)综合评分在班级(2021年最近一次班级综合排名)前30%以上,无挂科,能够发挥表率作用。

3)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

4)工作本领过硬,在共青团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权益维护等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表现十分突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曾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荣誉或奖励。

5)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

6)“青马工程”学员优先推荐。

2.基本条件(同十大活力团支部书记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资格:

1)评选对象为年龄在14周岁至28周岁的正式注册的、团龄2年以上、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截至2022430日)的团干部。

2)综合评分在班级(2021年最近一次班级综合排名)前30%以上,无挂科,能够发挥表率作用。

3)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

4)工作本领过硬,在共青团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权益维护等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表现十分突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曾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荣誉或奖励。

5)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

6)“青马工程”学员优先推荐。

2.基本条件(同十佳共青团干部

(七)十佳共青团员

1.参评资格:

1)评选对象为年龄在14周岁至28周岁的正式注册的、团龄2年以上(截至2022430日)的团员。

2)综合评分在班级(2021年最近一次班级综合排名)前30%以上,无挂科,能够发挥表率作用。

3)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

4)在共青团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权益维护等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表现十分突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曾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荣誉或奖励。

5)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

6)“青马工程”学员优先推荐。

2.基本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八)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资格:

1)评选对象为年龄在14周岁至28周岁的正式注册的、团龄2年以上(截至2022430日)的团员。

2)综合评分在班级(2021年最近一次班级综合排名)前50%以上,无挂科,能够发挥表率作用。

3)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

4)工作本领过硬,在共青团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权益维护等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表现十分突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曾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荣誉或奖励。

5)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

6)“青马工程”学员优先推荐。

2.基本条件(同十佳共青团员

三、评选办法及评选比例

1.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量化指标评分体系》相关规定执行,由校团委组织考核工作小组对申报团总支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和联评。最终对量化考核成绩排名前30%的团总支进行表彰奖励。

2.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总支组织评选。采取团支部申报,民主评议,团总支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3.十大活力团支部书记、十佳团干部和十佳团员由各团总支组织初选,采取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团总支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各1名,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联评。推荐候选人应附不少于1500字的单行材料及相关获奖证明(电子版和纸质版)。

4.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各团总支组织评选,采取团支部申报,民主评议,团总支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5.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原则上不参加十佳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

6.校团委及团属校级学生组织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组织实施。研究生会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由校党委研工部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将评优表彰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同时认真指导本单位集体和个人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格评选条件

各级团组织要根据本通知和相关附件要求,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严格把关,结合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先进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

(三)抓好教育评议

共青团评优是落实共青团团员教育评议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团总支要按照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通知(详见校团委网站)要求,并结合共青团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四)把握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请于420日(周三)18:00前将本单位团员民主评议工作总结、评优结果、单行材料及支撑材料报至校团委(高新校区思贤楼1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wlzuzhi@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某某团总支五四评优材料”。

五四红旗团总支、十大活力团支部书记、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联评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人:孟丹丹老师(356603317809173287

高新校区联系人:高钶涵(17769178196)、李雨桐(15319173226)

石鼓校区联系人:韩卓越(15399255198)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doc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度共青团单项工作奖申报表.docx 

附件3: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 

附件4: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度“十大活力团支部书记”申报表.doc

附件5: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度“十佳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6: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度“十佳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附件7: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8: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附件9: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10: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度“五四评优”奖项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11: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量化指标评分体系.docx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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