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明理 厚德尚能

青年永远是革命的,革命永远是青年的。 ——闻一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党的光辉照我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学生舞蹈大赛的通知

2021年05月08日 10:44 校团委 点击:[]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不断深化对广大团学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团学青年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按照我校第三十一届“博文杯”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安排,现将本次舞蹈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校团委

承办:音乐学院团总支

二、活动主题

党的光辉照我心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活动安排

1.比赛时间:

业余组:初赛5月20日19:30

决赛5月26日16:30

专业组:初赛5月12日19:30

决赛5月25日19:30

2.比赛地点:

初赛:高新校区舞蹈排练厅

决赛:高新校区博文楼报告厅

3.参赛方式:

专业组:音乐学院舞蹈专业学生以班级或个人参赛

业余组:各学院选送代表队或学生自己准备作品参赛

五、作品要求:

1.参赛舞种不限.

2.参赛作品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注重思想内涵,内容健康,形式新颖,能反映时代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3.专业组和业余组分别设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

4.参赛作品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时长不超过6分钟,群舞时长不超过8分钟。

六、评分标准(总分10分)

1.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2分)

2.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1分)

3.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1分)

4.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分)

5.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精神风貌。(2分)

6.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1分)

7.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应具有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良好的舞台效果。(1分)

七、奖项设置:

专业组: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

业余组: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

八、注意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2021年5月10日(周一)12:00之前将参赛者报名表纸质版(附件)交至音乐学院团总支办公室(艺术楼218室),电子版发送至1844077090@qq.com

联系人:刘丽  电话:3566186

附件: 附件.docx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举办我校“周秦圣地.诗经文理”大学生诵读视频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我校“我为创大做贡献”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关闭

学习十九大精神

共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