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文理团发通 [2020]16号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附属学校团总支: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文件精神要求,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团费收缴工作将于近期开始。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数额
此次收缴的为2020级、2019级、2018级、2017级团员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2020年9月-2021年2月,共计6个月)的团费,团员每人每月0.20元,每人合计应缴纳1.20元。
二、团费上缴方式
请各单位将团费收齐后于10月30日前以学院团总支为单位上缴学校财务处会计科。各单位要自行留存学校财务处的收据回执单,并将复印件上报校团委备案。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对缴纳团费的团员具体名单进行详细记录并留存备查,对无故不缴纳团费的团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注: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七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请各学院团总支将研究生考虑在内,团员信息和基数应与前期上报团属信息统计表及智慧团建系统内信息相符。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团费缴纳统计表》
校 团 委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