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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十佳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年12月11日 17:14 校团委 点击:[]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学工部、团委决定举办宝鸡文理学院2019年“十佳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且成立时间满一年的各级各类学生社团

二、参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2.符合《宝鸡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3.在学生社团年度审查工作中达到合格标准。

4.能够按照社团章程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上和线下课外活动。

三、申报方式

1.参评社团上交评优材料,评优材料分为“社团基本信息”和“社团特色介绍”两部分;主要包括:社团性质、常规活动,品牌活动,影响规模等(限3000字以内、可配图、视频20s),篇幅控制在5页内。

2.参评社团根据《宝鸡文理学院社团考核量化指标评分体系》(附 件1)进行自评,自评表同评优材料于12月18日之前上交。(石鼓校区地点:四号公寓楼1楼办公室,联系人:杨佳怡,联系电话:17382618635;高新校区地点:思贤楼203,联系人:吕斌,联系电话:17693176996)

四、评选办法

1.初审。社团联合会对各学生社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存档相关资料,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星级社团考核量化指标评分体系》进行综合量化打分。

2.材料评分(占总分比例50%)。党委学工部、团委根据参评社团所上交的材料以及量化指标评分体系进行审查,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社团名单。

3.答辩评分(占总分比例30%)。答辩时间为12月20日,限定时长五分钟以内)。具体答辩要求见《宝鸡文理学院2019年“十佳社团”答辩事宜说明》(附件2)。

4.大众评分(占总分比例20%)。邀请全校师生线上进行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0-12月22日。

5.三次审核分数按照比例相加即为社团最后评选得分,按照最后得分高低对所有申报社团进行排名。

6.确定入选对象并公示。

五、表彰与奖励

学工部、团委在12月30日举行表彰大会,对“十佳学生社团”进行表彰,各奖励1500元活动经费。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星级社团考核量化指标评分体系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2019年“十佳社团”答辩事宜说明

学工部  团委

2019年12月11日

上一条:关于推报2019年度“中国电信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第二届“厚德杯”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奖项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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