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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鸡文理学院2016年“诗意清明•感恩先祖”校园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2016年05月19日 11:11  点击:[]

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各学生社团:

为了使广大青年学生领悟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感受优秀传统文化魅力、接受优秀传统文化洗礼,切实发挥中华传统文化“溯本、崇远、尚德”的文化育人和精神陶冶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宝鸡文理学院“诗意清明•感恩先祖”校园诗歌朗诵比赛,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承办: 社团联合会

二、活动主题

“诗意清明•感恩先祖”

三、活动时间:

2016年4月8日晚7:30—9:30

四、活动地点:

新校区音乐厅

五、参与对象

各院系学生分会,各学生社团

六、比赛形式、内容及要求

1、比赛形式

以社团为单位组队参加,自备朗诵配乐、服装、道具。

2、作品内容

诵读作品以树立“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为目标,选择中华古诗词经典作品和近现当代优秀作品以及吟诵陕西革命历史、英雄人物的作品。

3、比赛要求

所有选手用普通话诵读,服装、道具符合比赛主题,每个作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报名

4月5日18:00前各参赛队将本单位报名表(见附件)交于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新校区思贤楼117室),音乐伴奏、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616489130@qq.com

八、评分标准:

1.语言:普通话发音规范,字正腔圆;30分

2.语速:朗诵抑扬顿挫,轻重缓急适宜;30分

3.台风:具有较强的感染力,能引起听众共鸣;20分

4.仪态:精神饱满,动作得体,衣着统一整齐;出队,退队整齐无声;20分

5.评分方法: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胜奖3个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学生分会、社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通过广泛组织开展“诗意清明·感恩先祖”校园诗歌朗诵活动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大学生在深入了解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中提升民族自信,振奋民族精神。

联系人:高亚军 13209218565

附件:

宝鸡文理学院2016年“诗意清明•感恩先祖”

校园诗歌朗诵比赛报名表

报送社团(盖章):

作品名称

朗诵形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团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5月份团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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