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
校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积极响应团中央关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号召,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校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 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二. 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11月12日
三. 报名条件
1.全校2013、2014、2015级本科生,2014、2015级硕士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映;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四. 报名工作的相关内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登陆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同时也可以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公众号(“self-star”),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2报名成功的同学须最晚在11月1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及本校团委官方微博,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示例:#自强之星#我是xxx学校(学校名称)xx(参选人姓名),xxxx(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xxxxxxxx(个人报名主页链接)获得30个转发支持后需将原创微博(含转发数据)截图发布微博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校团委官方微博。
3.报名成功的同学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宣言是****!请为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4.收集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五.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院系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本次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范围。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力。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院系要切实落实此项工作,于11月12日18:00前将《宝鸡文理学院寻访2016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上报一览表》(附件一)参与者报名表、微信微博转发和点赞截图、个人简介(2000-3000字)纸质做和电子版上报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wltuan@163.com,纸质版统一上交至新校区团委办公室。
附件一:《宝鸡文理学院寻访2016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上报一览表》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