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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0月份团日活动的通知

2016年10月14日 11:55 校团委 点击:[]

关于开展10月份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 80年前,我们的前辈用生命和热血谱写了惊天地,泣鬼神的长征之歌,而80年后,作为新一代大学生的我们,是否能够真正理解长征精神呢?为回顾红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艰苦卓绝的光辉历程,大力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引领当代大学生传承革命精神,为此校团委决定开展以“弘扬长征精神,争当红色传人”为主题的团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弘扬长征精神,争当红色传人

二.活动方式

1.开展“弘扬长征精神,争当红色传人”的主题班会。长征之所以可以取得胜利,与红军严明的纪律和规定息息相关。我们不仅仅要弘扬和传承长征精神,还要学习红军如钢铁般的纪律。以党和国家领导人纪念长征胜利重要讲话为学习材料,以讲长征故事,诵长征诗歌等多种方式开展班会,认真体会长征精神的深刻内涵,做一名合格的文理人。

2.以各院系为发起单位,同步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平台,组织学生开展集中发声活动。各院系新媒体平台要第一时间对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活动进行动态宣传报道。各院系要结合各项工作的开展,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推广。

3.各团支部可组织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唱红歌比赛,通过歌唱来抒发爱国爱党情怀,树立崇高理想,提高个人对革命的认识与理解程度。

4. 开展以“弘扬长征精神,争当红色传人”为主题的征文活动,通过写文章让同学们对此次活动有更深刻的了解,写下自己对长征精神以及纪律与安全的认识。

注:以上活动方式仅供参考,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的实际情况,有序地进行团日活动。

三.活动要求

1.文字总结。各院系上交团日活动总结,应包括如下内容: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方式,学生参与情况,活动效果等。(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2.活动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完整,分辨率不小于1200×1600,数量不得少于五张。

3.字体要求。标题小三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仿宋体,行距26磅;落款四号宋体;时间统一为二○一六年10月×日。

4.上报时间:各院系请于1025日之前,将纸质版送至校团委。(新校区送至思贤楼113团委办公室,联系人:文怡:18992919916;老校区送至4号公寓楼101A办公室,联系人:刘婷婷:18392716008.电子版统一发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wlzuzhi@163.con))

望各院系团总支能够积极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并及时上报活动总结,本学年“五四评优”工作将以此作为考核标准之一。

                                          校团委组织部

                                     二○一六年十月十二

上一条:关于开展11月份团日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十四期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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