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和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健全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制度及激励机制,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且指导该学生社团时间不少于两年。
二、评选条件
“优秀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个人申报,挂靠单位进行审核并择优向校团委推荐,推荐个人应至少满足如下条件:
1.工作投入,有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且成效显著;
2.关心社团发展,定期召开社团会议,每年参加至少4次社团活动或社团学生骨干会议;指导社团制定工作计划,引导社团规范化发展;
3.所指导学生社团过去一年未出现违规举办相关活动或其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
4.所指导学生社团在社团年审工作中获得“优秀”等次的指导老师优先考虑;
5.对学生社团工作有深入研究成果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流程
1.各挂靠单位秉承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社团指导教师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2.挂靠单位结合指导教师的考核结果,向学校择优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指导教师数的20%(名额不足1人的以1人计算)。被推荐的指导教师填写《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挂靠单位;
3.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对“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优秀指导教师”获奖名单,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4.评选工作结束后,学校对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提交
请各挂靠单位将“优秀指导教师”申请材料(申报表、支撑材料)于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18:00前发送至邮箱:bwlsltx @163.com ,纸质材料交至尚朴楼1-4。
联系人:郭婉怡
联系电话:13892596849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