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团委常委会研究,现将上报情况予以公示。
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或发现公示对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向团委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
受理地址:团委组织部(思贤楼113)
受理电话:0917-3566033
举报邮箱:wlzuzhi@163.com
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
宝鸡文理学院团委
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总支
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校团委组织部部长 张 磊
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2016级会计学2班 杨仕琛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