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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2018年10月25日 13:34 校团委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宝鸡文理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建设,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根据我校学生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尤其是对青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和增强学生干部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目标,按照《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根本宗旨,强化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使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学校建设高水平宝鸡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刻注意保持学生会组织和学生干部的政治性和先进性,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学生会组织始终代表全体同学的根本利益,始终代表广大同学的根本诉求;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工作方法,一切为了同学,一切依靠同学;学生会组织由同学产生,向同学负责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坚持着力促进同学成长成才,维护同学合理权益,让广大同学更有获得感。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各级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活力和动力。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上级学联的指导和学生的需求,针对学生会组织“机关化、官僚化”作风影响、服务职能缺失、活动脱离同学实际需要等突出现象,更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学生会组织工作效率低下、工作创造力亟待加强、联系服务同学方式单一等问题,回归服务同学本职要求,积极推进综合改革。

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主要目标

履职履责更加全面。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夯实学生会组织服务职能,培养广大同学与学校同发展共命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学生会组织在促进学风建设、加强权益维护、助力创新创业、丰富校园文化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得到显著提升。

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生会组织的代表性,规范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使代表产生机制更加规范科学,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群众基础好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队伍作风更加扎实。进一步规范学生会组织主要骨干的选拔标准、评价机制;规范学生会干部,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加强同学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进一步理顺学校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加强工作联动,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避免“行政化”倾向;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

二、改革举措

(一)健全完善学生会组织基本制度

1.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一是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校级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生社团工作。二是明确学生会组织工作职责,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聚焦广大同学精神生活、学习生活、成长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主动关注、关心同学,引领帮助促进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养成优良学风、投身创新创业、全面成长进步。

2.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学生会对院学生会、院学生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将干部培训常态化、精品化,加强校学生会组织对院学生会组织的指导、联系和帮助;完善校、院学生会组织主席联席会议制度、校学生会主席团直接联系学院工作负责制,每个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至少联系一个学院,加强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沟通联动;建立校学生会组织对院学生会组织的考核机制,校、院学生会组织主席联席会议每学期召开1次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和意见建议,并对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公开,作为评价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重要依据;学院学生会组织要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充分激发班级班委会的工作活力,加强对班级的联系与指导。

3.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校、院学生会组织须定期、规范召开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为两年,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一是扩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大会代表经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二是探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任代表由各二级学院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1人担任,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每年至少召集2次专门会议。三是校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面向全校公开选拔,其资格条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4.精简学生会组织主席团人数。各级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工作由主席团集体决策。校学生会组织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含兼职)不超过5名;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数量要根据本单位实际严格控制,主席团人数不得超过校学生会主席团人数。各级学生会组织聘任秘书长1名,由同级团委(总支)专职干部兼任,各职能部门副职一般不超过2名,不允许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校学生会组织的骨干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联系服务学生总人数的1%。研究生会主席团由研究生工作部提名,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各团总支提名,校团委、学生会审核,经公示后统一由团委发文任命。

5.改革校学生会组织架构。校学生会组织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实行“3+2”部门设置模式,设置办公室、学术科技部、文化体育部三个部门,设立新媒体中心(和团委新媒体中心合署办公)、学生权益中心两个中心,确保工作职能清晰,提高工作执行能力。

(二)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6.提升学生权益工作服务职能。继续提升学生会组织服务同学的质量和水平,依托学生权益中心,在校团委指导下,将日常调研体系化规范化,及时收集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听取意见,每周调研制定《学生权益周报》,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并进行持续跟进,切实推动问题解决。继续发挥学生工作例会在学生权益工作中的关键纽带作用,建立学生与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领导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同学关心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7.健全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广泛吸纳普通同学共同参与学生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班级和学院学生会组织作用。校学生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事务的公开制度。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评价机制,在活动前期广泛了解学生对活动的期待,后期开展问卷调查,从学生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组织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学生会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8.强化学风建设引领职能。紧密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常态化学风建设活动,定期举办学习经验交流、青春榜样对话、读书笔记评选、学习结对帮扶等活动,营造广大同学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创新活动形式,鼓励广大同学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搭建不同学科、不同专业学生沟通交流的平台。

9.加强“网上学生会”建设。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引导广大同学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网络舆论,积极创造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弘扬青春正能量,营造绿色、清朗的网络环境,不断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10.完善学生会组织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完善校学生会组织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开支。

(三)改革完善学生干部选用培养制度

11.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一是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广大同学监督。二是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主要学生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应定期予以公布;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广泛吸纳广大同学参与,并将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校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要向学生代表和一定比例非校级学生会组织干部的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的评议,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相应规定和程序,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四是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依托“青马工程”、学生干部培训等,健全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五是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开展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优入党、推荐实习就业和各类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12.深化学生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发挥学生干部表率作用,夯实学生干部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学生干部严格自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坚决抵制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任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中,并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工作支持和保障

13.加强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学校党委将学生会组织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定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校团委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充分尊重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学生会组织应协助同级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政治关,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学校党委下发,校团委指导学生会组织把握改革重点,协调政策资源,细化改革举措,积极落实改革方案。方案落实执行情况接受考核。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对学生会组织改革的支持和保障。全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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