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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第七次代表大会暨宝鸡文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8年05月11日 17:03 校团委 点击:[]

宝文理院团字[2018]7号

各团总支、学生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的实际,经研究并报校党委和团省委批准,定于2018年6月中下旬召开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第七次代表大会暨宝鸡文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回顾和总结六次团代会和十一次学代会以来我校共青团工作和经验,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推进共青团和学生会改革创新,服务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建设高水平宝鸡大学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主要任务

(一)回顾和总结我校上届团代会和学代会以来的工作,研究和部署今后我校共青团、学生会工作。

(二)选举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第七届委员会和宝鸡文理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

三、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团省委、省学联和学校领导讲话。

(二)听取并审议《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宝鸡文理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和宝鸡文理学院学生会。

二、大会代表的组成和产生程序

(一)代表名额、构成及分配

根据团章有关规定,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第七次团代会的代表总数为223名,第十二次学代会代表总数为199名,代表总数约占全校团员人数的1%。正式代表中,党员代表不超过50%,女代表不得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特邀代表、列席代表若干名。团代会学生代表原则上兼任学代会的代表。

学代会代表参考以上比例分配。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

团代会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学代会代表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双代会”代表应是共青团员和学生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我校团籍的本科生、研究生、附属中学学生,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工作者。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4.积极投身学校事业发展和团学工作实践,团结同学,品学兼优,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作出突出成绩。

5.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学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三)选举单位的划分

根据我校实际,选举单位共划分为19个:

政法学院

教育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外国语学院

历史与文化与旅游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地理与环境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计算机学院

体育学院

研究生会

附属中学

校团委

二级学院出席我校“双代会”的代表由选举单位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附属中学、研究生会、校团委出席我校“双代会”的代表由选举单位在征求本单位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产生。

(四)代表选举程序

1.各选举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根据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根据多数团员意见,确定多于分配名额20%的代表候选人,在本单位公示后,经所属党组织批准,报校团委资格审查。

2.经校团委批准后,各选举单位提交本单位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确定正式代表,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在代表选举过程中,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选举单位,责成重新进行选举;对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选举单位撤换。

三、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学生委员会、常委委员会组成和产生程序

(一)新一届团委会委员由23人组成。产生程序:委员候选人先由各代表小组酝酿讨论,提出推荐人选28名,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将与学校相关部门对推选出的候选人在一定范围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报校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和大会主席团审议,根据酝酿讨论情况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率20%),产生23名委员会委员。

(二)新一届团委会常务委员由9人组成。常务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产生程序: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举结果,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11人,报校党委同意后,提交新一届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差额选举,差额数2人,产生9名常务委员会委员。

(三)新一届学生会委员由21人组成。产生程序:委员候选人先由各代表小组酝酿讨论,提出推荐人选25名,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将与学校相关部门对推选出的候选人在一定范围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报校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和大会主席团审议,根据酝酿讨论情况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率20%),产生21名委员会委员。

(四)新一届学生会常务委员由11人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产生程序: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举结果,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13人,报校党委同意后,提交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差额选举,差额数2人,产生11名常务委员会委员。

根据团章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本次选举采用预选举办法,即先在预备会议上采用差额选举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后,提交大会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四、筹备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双代会”召开的各项筹备工作,决定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组织、材料、宣传、会务四个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栾 宏

副组长:党建波

(一)组织组

组长:马 睿

成员:杨 昕 孟 蕾 张 雯 周 璇 吴玲莉

职责:负责制订大会议程、选举办法,审查代表资格,组织大会选举。

(二)材料组

组长:张 磊

成员:李 萍 赵 川 周 彤

职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大会决议等文字材料。

(三)宣传组

组长:赵 昕

成员:樊俊青 郑雅月 于 乐 郑志峰 杜盛华

职责:负责大会宣传氛围营造、媒体联络等相关事宜。

(四)会务组

组长:张晓宏

成员:段振业 屈 晟 熊志云 毕秀琴 艾保保 蒲 鹏

职责:负责大会日程安排、会务、外联、接待等相关事宜

筹备组人员要认真做好召开本次团代会和学代会的各项工作,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五、具体要求

召开第七次团代会和第十二次学代会,是我校团员青年和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开创我校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各选举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并通过团的组织生活会、班级活动以及网站、广播台、海报栏、校报、宣传版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要以主人翁精神和实际行动迎接“双代会”的召开。

附件1:关于召开二级学院团代会、学代会的通知

附件2:“双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附件3:“双代会”选举办法

附件4:“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5:“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附件6:“双代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7:关于选举产生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第七次代表大会、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附件8:关于报送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双代会”代表材料的说明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抄送:校领导,档(二)。

宝鸡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开展首届“文理微影”创意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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