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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11日 16:53 校团委 点击:[]


宝文理院团字[2018]5号

各团总支、各学生组织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选树基层团组织先进典型,展示优秀团员风采,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进取、立志成才,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7年度“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员”“十大魅力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内容

(一)先进集体类

1、先进团总支

2、先进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类

1、十佳团干部

2、十佳团员

3、十大魅力团支书

4、优秀团干部

5、优秀团员

二、各类先进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总支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服务青年、服务系上中心工作的意识,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2、具备完整的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上级党、团组织的各项工作部署。

3、坚持以正确的思想引导,团结、教育广大团员青年,采取多种形式,灵活有效地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推优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

4、结合本学院特点制定近期和长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加以落实。在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型团组织创建活动、团属新媒体运用、青年志愿者服务、学生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能结合本专业特点,开展并形成具有本学院团总支特色的活动。

6、在本学院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7、注重新媒体运用,开通团组织官方微博、微信,运行正常,效果良好。

8、一年来上报团委的各种材料真实齐全,无延误。参加上级团委会议,到会率100%。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的标准,整体建设情况较好。

2、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1)支部建设好。切实履行团支部职责,遵循民主程序按期换届,坚持“三会一课”、“推优入党”制度,支部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团务基础工作规范,组织生活正常。

(2)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团支部成员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严于律己,团结协作,熟悉团的工作,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3)主题活动好。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上级团组织的表扬和奖励。开展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效果明显。

(4)团的工作好。善于运用新媒体宣传手段;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率及上交调查报告达95%以上;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各项科技竞赛活动组织得力,成绩突出;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3、按时缴纳团费和进行团籍注册。

4、工作有创新,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学院和团员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5、本团支部成员无受到学校处分情况。

(三)十佳团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团的事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学习成绩优秀。

5、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做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

6、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7、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

8、积极开展新媒体运用,开通个人微博,服务广大青年团员。

9、所在团组织或本人曾荣获校级团委(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优秀学员优先考虑。

(四)十佳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学习成绩优秀,曾获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积极主动承担学院团总支、班团支部的工作,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文化、实践活动,特别是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

5、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努力成才,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6、获得过校级团委(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优秀学员优先考虑。

(五)十大魅力团支书评选条件

1、综合素质好。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组织领导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能把握住工作中心,抓支部带队伍能力强,支部团结协调,坚强有力,团内生活规范有序,善于激发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热情,形成凝聚力。

3.专业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院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无补考和重修科目。

4.业绩突出。积极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在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能积极主动、民主务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所在支部制度健全,推优等工作规范进行,思想教育主题鲜明、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担任团支部干部期间,所在团支部各项团的工作活跃,成绩突出。担任团支书半年以上。

5.群众认可度高。坚持为广大团员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严于律已、作风民主,为人诚实,在学习、工作、生活活动等方面起表率作用,团结关心支部成员,积极为广大青年排忧解难,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六)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各项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切实组织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效果明显。

3、能够发挥团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围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带领团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成绩突出;在带领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学习成绩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思想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现任学校团委、学院团总支、班团支部的团干部工作时间至少满一学期,离任学校团委、学院团总支、班团支部的团干部曾经担任工作时间至少满一年。

6、积极开展新媒体运用,服务广大青年团员。

7、曾获校级优秀团员称号或其他校级(含)以上单位表彰奖励、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结业学员优先考虑。

(七)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思想政治素质高。

2、认真履行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严格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组织观念强。

3、具有强烈的组织意识,按照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成为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并带动周围青年共同成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主题教育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5、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模范带头作用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6、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结业学员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及评选比例

1、先进团总支评选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由校团委组织考核工作小组对申报学院团总支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最终对量化考核成绩排名前30%的团总支进行表彰奖励。

2、先进团支部由各学院团总支组织评选。各学院团总支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制定的团支部工作考核的有关办法,采取团支部申报,民主评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的院级先进团支部,并在全学院进行公示,最后报校团委审批。

3、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员、十大魅力团支书由各学院团总支各推荐一人,上报校团委参加联评,推荐候选人应附不少于1000字的单行材料(A4纸打印)及相关获奖证明。

4、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进行。各团支部按照评选条件,由支委会提出建议名单并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民主评议,听取团员意见后确定上报名单,各学院团总支统一对本学院拟上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四、工作要求

1、共青团评优工作是我校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团员民主评议活动,严格推荐程序,积极宣传动员,在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和评选。评优申报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正面激励作用。

2、严格评选条件,做到宁缺毋滥。各学院团总支在评选过程中要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严格把关,评优过程中要求全体团员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所评先进要有代表性、典型性,严禁评选过程中出现任何违纪现象。

3、各有关单位请于4月28日下午18:00前将本单位团员民主评议的书面总结、评优结果及单行材料上报校团委。书面总结电子版和申报情况汇总表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wlzuzhi@163.com)。

4、 “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员”“十大魅力团支书”答辩会的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2.“先进团总支”申报表

3.“先进团支部”申请表

4.“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员”申报表

5.“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申报表

6.“十大魅力团支书”申请表

7.宝鸡文理学院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量化指标评分体系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抄送:校领导,档(二)。

宝鸡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开展四月份团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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